遵义医科大学办公室
关于调整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
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调整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
主 任:刘建国
副主任:李春鸣 赵继锋 龚其海 王达利 蔡善君
刘代顺
成 员:设备处、科技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学校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实验动物中心、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人及涉及实验室安全的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设备处,设备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和规划;
(二)确定实验室安全工作政策和原则,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
(三)督查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提出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的工作计划、建议和经费投入,协调、指导各分委员会落实相关工作;
(五)确认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分委员会组成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化学安全委员会、生物安全委员会、辐射安全委员会、设备安全委员会、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委员会、后勤保障委员会、消防治安分委员会以及珠海校区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负责拟定本领域安全管理规范及安全管理办法,提出实验室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并考核;对该领域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撤销等项目及实验项目涉及该领域的安全风险问题组织评估并提出专业性意见。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应单位党政负责人担任。具体如下:
(一)化学安全分委员会
主任单位:设备处
副主任单位:药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后勤管理处
成员单位:涉及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的二级学院(实验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校化学品安全的管理。
(二)生物安全分委员会
主任单位:科技处
副主任单位:实验动物中心 后勤管理处 基础医学院
成员单位: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二级学院(实验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校生物安全的管理。
(三)辐射安全分委员会
主任单位:设备处
副主任单位:医学影像学院
成员单位:涉及实验室辐射安全的二级学院(实验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校辐射安全的管理。
(四)设备安全分委员会
主任单位:设备处
副主任单位:基础医学院
成员单位:涉及实验室设备安全的二级学院(实验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校设备安全的管理。
(五)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分委员会
主任单位: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研究生院 科技处
副主任单位:教务处 设备处
成员单位:涉及实验室安全的二级学院(实验室)
主要职责:
1.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校本科生实验室安全培训、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2.科技处、研究生院负责全校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3.二级学院负责本科生、研究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监督等工作;
4.设备处负责实验技术人员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准入考试。
(六)后勤保障分委员会
主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副主任单位: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
成员单位:涉及实验室安全的二级学院(实验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校实验室房屋、基建、水电、网络等安全
(七)消防治安分委员会
主任单位:保卫处
成员单位:涉及实验室安全的二级学院(实验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校实验室消防、治安等安全。
(八)珠海校区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
珠海校区根据校区实际情况成立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负责珠海校区实验室安全工作。
四、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负责制定落实本领域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及安全管理办法;
(二)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决议,及时发布和传达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
(三)各分委会主任单位应指派1名处级干部负责本领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还应指派专人负责本领域实验室安全的联络工作;
(四)参加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负责本领域的检查内容,组织并落实本领域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
(五)不定期组织召开本领域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指导和监督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开展相关工作;
(六)组织、实施与本领域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其它工作。
遵义医科大学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