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领取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标签的通知
  • 添加时间:2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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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分类收集及回收管理工作,学校统一定制了 “遵义医科大学危险化学废弃物标签”和“遵义医科大学危险化学废弃物封条”。请各学院遵照《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细则》、《实验室危险化学液体废弃物处置安全规范告知书》(附件1)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固体废弃物处置安全规范告知书》(附件2)执行,新印制的危险化学废弃物标签和封条于202068日开始启用。若危险化学废弃物生产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学校有权拒绝回收处置。请各学院在设备处仪器管理平台上申请危险化学废弃物标签,审批通过后,即可前往设备处库房(后勤综合楼1楼)领取。

联系人:焦老师 联系电话:28643654

库房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8642522

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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