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1)要求,确保防疫期间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和谐有序运行,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计划,近期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实验室(包含科研、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和试剂库。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7月6日-7月26日,各院(实验室)按照“全覆盖、零盲区”的总体要求进行自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
9月1日-9月8日,学校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
9月9日-10月15日,回头看落实整改情况。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疫情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控状况、各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制类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的领取、使用、存放、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及气瓶安全,水电安全,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详见《2020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附件3)。
请各院(实验室)根据《贵州省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2)、《2020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结合2019年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意见,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并于7月28日下午17:30前提交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4、附件5),同时配合学校检查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各院(实验室)还需在10月20日前提交科研实验室风险自查整改情况工作报告(见附件6)于设备处。
联系人: 焦雪
电子邮箱:zysbc-gyk@zmu.edu.cn
联系电话:0851-28643654
设备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