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化学液体废弃物处置安全规范告知书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保障师生及实验室安全,现将实验室危险化学液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废液)处置安全规范告知如下,敬请各生产单位按照规范收集处置废液。
1、化学废液定义
本规范中的化学废液是指实验室危险废物中的一般化学废液和剧毒化学废液,其中化学废液包含一般有机物废液、含卤有机物废液、含重金属化学废液、无机废液等。
2、废液桶的要求
使用学校统一购置的废液桶或耐强酸、强碱的高密度聚乙烯废液桶。
3、废液收集处及废液桶的贴标
(1)需固定位置对所生产废液进行分类收集,配备相应的收集桶,并将相应实验室安全警示标识上墙。
(2)根据要收集的废液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废液桶(酸、碱废液必须使用耐强酸、强碱的高密度聚乙烯废液桶);
(3)根据化学废液的成分分类填写并张贴标签(学校统一购置,设备处库房领取);
4、废液的收集
(1)分类收集:
A. 按一般有机物废液、含卤有机物废液、含重金属化学废液、无机废液和剧毒化学废液进行分类收集;
B. 禁止把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异常反应的废液混放(参阅附表3《实验室废液相容表》);
C. 剧毒废液须单独收集,不能把几种剧毒废液混放在一个容器中;
D. 非化学废液严禁倒入废液桶中;
(2)防止遗洒:废液桶为小口收集容器,在收集时须使用漏斗帮助收集,以防止发生废液遗洒;建议收集时在桶的下方摆放防漏盘;
(3)作好记录:按要求在《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生产环节记录本》上做相应记录;
(4)停止收集:废液表面与桶口间距必须保留至少10cm。
5、废液的存放
(1)废液桶装满后,须向后勤管理处提交处置申请;
(2)必须妥善存放在学院指定位置;
(3)存放废液桶时,须拧紧桶盖,整齐直立摆放;
6、废液的转运
(1)废液收集一定数量后,由学院统一向后勤管理处提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申请。
(2)装运期间,各单位需派专人留守现场,收集完毕后须张贴学校统一印制的封条,并在《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生产环节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废液的种类与数量后方可离开。
7、废液的处置
按照《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对废液进行入柜,贮存一段时间后,联系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公司进行清运。
8、其它注意事项
剧毒、易燃、强腐蚀性或有其它特殊问题的废液必须贴上相应的标志,且单独存放;对来源和组成不明的废液也应贴上标志后单独存放,并在申请表中详细备注说明。
遵义医科大学 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