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化学固体废弃物处置安全规范告知书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保障师生及实验室安全,现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固体废弃物处置安全规范告知如下,敬请各生产单位按照规范收集处置实验室危险化学固体废弃物。
1、实验室危险化学固体废弃物定义
本规范中的危险化学固体废弃物是指在实验室所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固态废弃物,包括:(1)固态、半固态的化学品和化学废弃物;(2)原瓶存放的液态化学品;(3)化学品的包装材料;(4)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玻璃器皿。以下简称为固废。
2、固废的包装材料
(1)实验室自行准备大小合适、中等强度的包装材料(如长*宽*高小于等于45立方米的纸箱)。
(2)包装材料要求完好、结实、牢固;纸箱要求宽胶带加固。
3、包装贴标
(1)按要求填写并张贴由学校统一印制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标签。各二级单位根据需求在设备处仪器设备管理平台上申请标签。
4、 固废的收集
(1)分类收集:
A. 瓶装化学品和空瓶:确保瓶体上标签完好,原标签破损的须补上标签,瓶盖旋紧后竖直整齐放入纸箱;瓶装化学品、空瓶须分别装箱收集;一般化学品、有毒化学品须分别装箱收集;
B. 其它化学品和化学固废:用塑料袋分装并扎好袋口,在塑料袋上贴上标签并写上固废名称和成份,袋口朝上放入纸箱内;
C. 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玻璃器皿放入纸箱内,破碎的试剂瓶或玻璃器皿须用塑料袋装好,袋口朝上放入纸箱内;
D. 以上三类不能混放。
(2)作好记录:按要求在《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生产环节记录本》上做相应记录。
(3)停止收集:以纸箱能密封为限,瓶装化学品和空瓶不能叠放,每箱重量不能超过50公斤。
5、固废的存放
(1)固废收集满后应封箱保存,各学院须妥善暂存。
(2)必须存放在学院指定位置,严禁把固废存放在非工作人员易接触到的地方。
6、固废的转运
(1)固废收集一定数量后,由学院统一向后勤管理处提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申请。
(2)装运期间,各单位需派专人留守现场,收集完毕后须张贴学校统一印制的封条,并在《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生产环节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固废的种类与数量后方可离开。
7、固废的处置
按照《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对固废进行入柜,贮存一段时间后,联系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公司进行清运。
8、其它注意事项
剧毒、易燃、强腐蚀性或有其它特殊问题的化学固废必须贴上相应的标志,且单独存放;对来源和组成不明的废弃化学品也应贴上标志后单独存放,并在申请表中详细备注说明。
遵义医科大学 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