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办公室
关于成立遵义医科大学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
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规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遵义医科大学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组 长:龚其海
成 员:蒋 熠 关 晶 袁泽利 焦 雪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设备处,具体相关事宜由医学影像学院负责。
2021年5月20日